申請二類汽修廠條件之人員配備
1.技術管理人員:應至少有一名具有本專業知識并取得任職資格證書、為本企業下式聘用的助理工程師或技師以上的技術人員負責技術管理工作。
2.技術工人:企業工種設置應與其從事的生產范圍相適應,各工種技術工人數應與其生產綱要、生產工藝相適應,直接生產工人應不少于15人。
各工種均由一名熟練掌握本工種技術的技術工人負責,其技術等級:
(a) 汽車發動機維修工、汽車底盤維修工、汽車維修電工、汽車維修鈑金工、汽車維修漆工,不低于中級;
(b) 其他工種,不低于初級。
3.質量檢驗人員:質量檢驗工作須由專人負責。
質量檢驗人員須經交通主管部門專業培訓、考核并取得“質量檢驗員證”,持證上崗檢驗。應至少有二名質量檢驗員。
應至少配備一名經正規培訓取得正式機動車駕駛證的試車員,其技術等級不低于中級汽車駕駛員。試車員可由質量檢驗員兼任,
4.財務人員:至少兩名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會計證”的財務人員,其中有一名經過行業培訓的財務結算人員。